2023年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09:53:15在线客服:

  2023年10月30日讯:为大力吸引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引进人才质效,推动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科左中旗2023年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左党发〔2023〕2号,下称《办法》)文件精神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0人,其中:部分旗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8人,旗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人。具体岗位详见《科左中旗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下称《岗位表》)。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旗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140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即“双一流”建设高校,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旗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基本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2年以前入学且符合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学历学位俱全的本科毕业生和符合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历学位俱全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学历学位证俱全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社会化评审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办法》中第一至第四类人才不限年龄。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等条件。

  5.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以上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左中旗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科左中旗政府网和“左中人社”微信订阅号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https://sign.naimanyun.cn进行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联系0475-3219902咨询。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8:30——11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6日8:30——11月8日18:00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

  (2)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填写高中至今的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截止报名开始日之前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及服务期”;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定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4)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及时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70元(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二)资格初审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科左中旗2023年度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三)笔试

  1.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对符合《办法》中第一至第五类人才优先引进,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考评,经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本岗位空缺计划继续引进第六至第七类人才。

  3.考试内容

  旗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50%和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50%。

  旗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7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疗卫生类)×30%。

  本次人才引进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聘人员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笔试时间、地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笔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50分,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旗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在编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后,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五)面试

  1.旗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旗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不进行面试。

  2.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旗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旗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考试总成绩=医疗基础知识成绩×7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疗卫生类)成绩×3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

  (七)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申请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经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科左中旗2023年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科左中旗政府网和“左中人社”微信订阅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以便调查核实。未用真实姓名或未提供必要线索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十)聘用管理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并享受《办法》中的优惠政策。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科左中旗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并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注明。

  (十一)引进待遇

  1.引进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办法》中引进的第一至五类人才和部分第六类人才,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以外的一次性安置费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引进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环节只递补一次。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科左中旗2023年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docx

  附件2:科左中旗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科左中旗2023年度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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