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市龙门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街道、旅游区)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3年10月27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市、县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结合推进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2023年决定继续面向全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一批乡镇(街道、旅游区)事业编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面向全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3名乡镇(街道、旅游区)事业编制人员。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乡镇(街道、旅游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事业为上,工作有干劲有办法,敢于担当作为,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恪守原则,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现任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9月30日);
(四)任职时间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
1.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2年;
2.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5年(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9月30日);
(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
(六)近2年个人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文件规定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的情况的;
2.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6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公告期间,有意愿的人员可到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建办咨询和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惠州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
2.个人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及纸质版;
3.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受表彰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各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建办及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联系方式:
龙城街道:6530630;
平陵街道:7303822;
永汉镇:7600829;
麻榨镇:7560054;
龙华镇:7361777;
龙江镇:7330911;
龙田镇:7881177;
蓝田瑶族乡:7235519;
地派镇:7232618;
龙潭镇:7722117;
南昆山生态旅游区:7690523;
县委组织部组织二室:7981371。
(三)资格审查
所在乡镇(街道、旅游区)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召开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工)委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按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及粤组通〔2020〕15号文,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同时,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四)表彰加分
落实《惠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参照“三支一扶”和“村官大学生”有关政策,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个人或集体获得荣誉的,对综合成绩进行加分,其中县级表彰加2分,市级表彰加4分,省级表彰加6分,国家级表彰加8分。表彰须为党委、政府或所属部门授予个人或集体,同级多项表彰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经县委组织部审核认定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及表彰加分情况,在所在乡镇(街道、旅游区)及村(社区)两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集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围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工作实际设计笔试及面试题目,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不设考试大纲。综合笔试成绩和表彰加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表彰加分+面试成绩*50%。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统一体检
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入围体检的人选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选拔单位或县直有关部门承担。
(七)人选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职位所在乡镇(街道、旅游区)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人选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经公示后,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十)后期管理
正式聘用后,被聘人员须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由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工)委下派到村(社区),继续任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少于5年,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因不适宜任职或个人原因在5年内离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走编留,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招聘公告由中共龙门县委组织部和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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