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招才引智)

发布时间:2023-10-21 08:02:27在线客服:

  2023年10月21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努力打造人才集聚地,适应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区决定通过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7年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此次通过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面向社会引进紧缺人才30名。具体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事业单位工作,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4.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7.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报名与注意事项

  (一)发布公告信息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http://sfq.pds.gov.cn/)和平顶山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pdsjob.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1日期间,登录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http://sfq.pds.gov.cn/)和平顶山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pdsjob.cn/),点击“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http://xcqgcc2023.wykjnet.cn)”进行网上报名。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近期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3.资格初审:2023年10月29日9:00至2023年11月2日17:00,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初审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改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允许提交报名材料。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23年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缴费及减免考务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资格初审通过之后于2023年11月3日17:00之前,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按照每人30元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减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乡低保家庭考生可免缴考务费,需先缴纳考务费,待审核后原渠道退还。考生需在2023年11月3日17:00前将所需材料提交至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的扫描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的扫描件。

  5.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时间。

  (三)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3.“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和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试与考核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由2023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要求研究确定,并及时在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和平顶山市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2.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11月3日前向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提交《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分申请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平台予以公示。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博士和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不设置开考比例,所有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人选。面试时,如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引进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示范区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2667068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引进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广泛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2669636

  附件:

  1.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2.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2023年10月2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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