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招才引智)
2023年10月20日讯:按照2023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招才引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07名。
一、引进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本学历层次对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博士、硕士研究生;
3、2017年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
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31日9:00至2023年11月2日17:00期间,登录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点击“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31日9:00至2023年11月3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11月3日17:00之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1月3日17:00之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卫东区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4、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3年11月4日17:00之前,在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一科,按照每人30元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平顶山市东安路南段126号5楼)提交以下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复印件。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引进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引进人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3:1的,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引进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照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写作,分值100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须考生本人签名)一式2份,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验证标志),报考0601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附件2),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以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原则上须达到本面试考场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未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结合考生专业情况,经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分配到相应事业单位,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不服从工作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1、引进人员均安排到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执行标准。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引进的人员在平顶山市卫东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离。
3、对符合高层次认定的引进人员进行重点跟踪服务管理,按照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人才引进工作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
0375-7019646(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375-3992783(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由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5—3993020
附件:
附件1平顶山市卫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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