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4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招聘教师(第一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8 14:40:14在线客服:

  2023年10月18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毕业年限(即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学科)需求

  具体见附表1、2(附件2岗位表中部分招聘岗位<学科>备注要求相关培养方向<如岗位要求为体育学科-田径方向>,报考此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见附件5>,证明材料一并通过系统上传)。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92年10月2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岁以下(1982年10月23日后出生)。

  (四)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各学科平均分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业院校)。

  (五)专业: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需与岗位(学科)要求一致。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且在专业参考目录无法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但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相近,则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相近证明(见附件4),证明材料通过系统上传。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不一致,但已取得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也可报考。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0月27日中午13:00。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xxzp.sdedu.net)点击公共服务栏中的“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报名,报名前注意仔细阅读《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应聘人员登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取招聘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需通过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包括:报名基本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及初试说课视频。

  1.报名基本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简历1份;

  (4)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资历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2.初试说课视频要求如下:

  (1)录制一段与所报岗位(学科)相关联的说课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中需呈现应聘人员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学科)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美术、音乐、体育、特殊教育及职校专业课等岗位<学科>需包含相关技能展示)。

  (2)视频须采用MP4格式封装,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视频文件以个人姓名命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学科),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学科)要求的报名基本材料。正式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学校和岗位(学科)。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在系统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初试。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复试前进行。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报名基本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负责核查并现场告知审核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请留意招聘单位通知。

  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学科)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自负责任。

  (三)面试。

  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面试初试形式为线上评审。

  由招聘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说课视频进行评审,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在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1:5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可于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中查询。若某岗位(学科)推荐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1:5的比例,但大于或等于1:3的比例,可全部推荐进入复试;若某岗位(学科)推荐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

  面试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包括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预计面试复试时间为10月28日,具体形式、时间和地点安排以招聘单位派发的《面试复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复试完成后,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在面试复试总分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按面试复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进入笔试或减少、取消该岗位。

  (四)笔试。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全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预计笔试时间为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派发的《笔试通知书》为准。

  对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需及时将情况报备区教育局。

  (七)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以及顺德区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jyj/)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拟聘人员要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学科)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顺德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顺德区教育局审批。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为“英语”,若应聘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英语”,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如岗位需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专业为“英语”,若应聘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英语”,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应聘人员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就高不就低,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学校联系电话见相关附表,应聘人员如有相关问题咨询可以直接联系招聘学校。凡是经初试确定推荐参加复试的应聘人员,要求在设点公开招聘高校进行现场复试(如因实际情况有调整的,另行通知)。

  (四)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应聘人员,不能再参加顺德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应聘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五)有关进入复试人员名单、面试复试成绩、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应事项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顺德教育信息网以及顺德区教育局官网的信息发布。

  (六)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2。

  各镇(街道)教育办咨询电话:

  大良教育办29938337;容桂教育办28381223;

  伦教教育办27720137;北滘教育办23271076;

  陈村教育办23830092;乐从教育办28338898;

  勒流教育办25534334;龙江教育办23888643;

  杏坛教育办27388313;均安教育办25510663。

  政策咨询电话:0757-22830216、22830209、22830226、22830285;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7-22830266、22830286;

  监督电话:0757-22830214。

  附件:

  1.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4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需求表(含北京场、武汉场、广州场)

  2.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4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岗位表(含北京场、武汉场、广州场)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

  5.关于所学专业方向与岗位要求方向一致的证明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4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需求表(含北京场、武汉场、广州场).xls

  附件2: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4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岗位表(含北京场、武汉场、广州场).xls

  附件3:2023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附件5:关于所学专业方向与岗位要求方向一致的证明.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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