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第二批招聘编外统计员公告
2023年10月16日讯: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统计员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2023年10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大专或本科学历且同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及其他资格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派驻街道统计员,详见《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统计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大专或本科学历,具有能够从事统计员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
6.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够适应统计报表期和大型普查期间高强度工作。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统计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至10月17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公告,点击公告中的报名链接进行线上报名。报名链接:https://www.qgsydw.com/ksbm/authorizationredirect_uri=%2fksbm%2fauthorized%3fredirect_uri%3d%252fksbm%252fmain.html%253fzkxmid%253d3348。
(三)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网络系统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考试程序。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四)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笔试前,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至10月18日17时止,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20日9时至10月22日14时止,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详见附件1)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2: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所示信息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安排在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后进行。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参加资格审查。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内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及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录用合同;拟录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工作人员受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满转正后,薪酬按《天河区统计员薪酬实施方案》执行,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请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及学位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招聘期间发布的有关信息,认真遵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与现场资格审查。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3541445535
公开招聘工作投诉电话:020-38622676
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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