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安市岳池县监察委员会面向全县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9 15:13:10在线客服:

  2023年10月0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岳池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岳池县纪委监委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公务员、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本县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本县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8.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报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考聘为事业专技人员。

  工作经历年限、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0月8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受过刑事处罚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网上报名。

  考生不得报考低于其所任职务职级的考调职位。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压缩后以“职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463084898@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

  (1)《岳池县纪委监委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公务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档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

  (4)公务员登记表、事业人员转正定级表;

  (5)如有获奖情况可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如有以第一作者身份的署名文章或撰写的领导讲话稿、工作汇报等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初审

  岳池县纪委监委对照考调公告和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名额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考生报名邮箱,请考生注意查收并自行打印。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文写作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可登录“清风岳池”网(http://www.scycjw.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考调名额3:1的比例(开考比例降为2:1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按2:1把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岳池县纪委监委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事业人员转正定级表、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清风岳池”网(http://www.scycjw.gov.cn/)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按规定开展考察(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岳池县纪委监委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岳池县纪委监委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岳池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试用期满后,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

  (九)公示及调动

  岳池县纪委监委对拟调动人员在“清风岳池”网(http://www.scycjw.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相关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考生应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岳池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26—5231622

  考调监督电话:0826—53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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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岳池县纪委监委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公务员、事业人员报名表

  2.岳池县纪委监委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公务员、事业人员职位表

  中共岳池县纪委岳池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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