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内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年09月11日讯: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双高”培育建设学校。学校坐落于四川眉山,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校区依山傍水、周围公园环绕,校园环境幽美,办学条件完善,专业类别齐全,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师范教育系、文化艺术系、商贸旅游系、农业技术系、工程技术系、中等职业教育部、职业培训部等9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5名,具体岗位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本次招聘为常态化招聘,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名额招满为止。
2.方式
报考者应通过邮箱(553451487@qq.com)直接投递简历进行报名,请务必在“简历”中填写本人的毕业院校及专业名称,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高技能人才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得的重要奖励和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主要根据应聘者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学习)业绩、现实表现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择优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
所有考生携带《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1寸免冠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3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心理测试
考核前须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知识、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岗位考核结束后统一公布考核分数,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核成绩相同的,可加试后确定名次。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结合体检和考察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九、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刘老师028-38282696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28-38025831
学院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学院网址:http://www.msvtc.net/
电子邮箱:5534514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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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2、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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