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封尉氏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2人)

发布时间:2023-09-11 15:09:57在线客服:

  2023年09月11日讯: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县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涉及11个主管部门12个事业单位,共计招聘工作人员32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尉氏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教育部承认的同等学历的海外留学生。其中本科毕业生年龄为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毕业生年龄为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毕业生年龄为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9:00—9月16日18:00。

  登录报名平台(http://wszpw.zgrccp.co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400-689-1238

  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30

  2.资格初审

  2023年9月14日9:00—9月17日18:00。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信息表》,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报名信息表》打印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8:00。

  3.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3年9月18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3年9月22日9:00—9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http://wszpw.zgrccp.com),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二)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经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岗位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如有招聘岗位递减或取消情况,2023年9月19日将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保持一致。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直接与尉氏县人社局规划调配股联系(地址:花厂路188号,联系电话:0371-27995660)。

  四、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最高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到县人社局规划调配股提交加分申请,时间:2023年9月19日8:30---12:00,逾期不再受理。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电话0371-27995660。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加分成绩

  4.笔试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工作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3.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生参加体检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3.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

  九、其他事项

  (一)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二)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有关事项均在该网站公布,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尉氏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由尉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27995660

  招聘监督电话:0371—2799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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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氏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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