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泸州市叙永县从服务于叙永县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年09月07日讯: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从服务于叙永县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公开考核招聘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截止2023年9月30日,在我县县域内服务满2年及以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5日(不含)——2005年9月25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
4.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考2023524014岗位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历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年度考核情况、服务证、单位证明、社保缴费等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报考2023524015岗位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年度考核情况、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服务证、单位证明、社保缴费等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亲笔签名的《叙永县2023年从服务于叙永县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件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
(4)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的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档1份发联系人邮箱(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
5.资格审查和公示:
(1)共青团叙永县委对2023524014岗位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3524015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2)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将于2023年9月28日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进行公示,公示至2023年10月8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调减取消公告将于2023年10月9日在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上发布。
(三)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需现场缴纳100元(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务费,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
3.笔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13日在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15日18:00间,按管理权限分别向共青团叙永县委、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在2023年11月16日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
(二)面试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1月20日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3年11月25日;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于2023年11月27日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5.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未形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形成竞争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综合考核情况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结合乡镇事业单位空岗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岗位,并按有关程序审批。审批合格,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共青团叙永县委、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面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聘的相关政策由共青团叙永县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6222780。
面向“三支一扶”计划招聘的相关政策由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6224058。
其他政策咨询电话:0830-6223978。
监督电话:0830-622204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叙永县2023年从服务于叙永县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2.叙永县2023年从服务于叙永县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叙永县委员会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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