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葫芦岛市绥中县面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2023年08月30日讯:经县政府批准并结合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23年绥中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共31名。具体岗位要求及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绥中县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30日(含)至2005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专业不限。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8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六)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协调,无大面积瘢痕,无纹身,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七)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岗位要求男性,其他岗位男女不限。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劳动合同未到期的编外用工人员。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绥政发【2020】27号”“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规定执行。
(一)每月工资1900元(包括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自行解决住宿。
(二)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自行终止。编外用工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间,因违反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实行用人单位管理,人社局负责备案的管理方式。不列入事业编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的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2023年绥中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时至9月5日15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
规定时间内登录绥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zx.gov.cn)→网上办事→绥中县人社考试网先进行免费注册在提交报名申请,或者搜索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先进行免费注册在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首页资料下载中查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此次报招聘无报名费用,无需缴费。(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
4、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审查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照片等进行初审,并给出意见。审查结果由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审查机关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并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未在2023年9月5日15时前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的视为报名无效。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后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完成网上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发布关于本次考试的相关通知和要求,并按照相应时间点进行。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时间
1、笔试内容综合类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含),未达到最低录取分数不能录用。如出现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进行笔试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准考证打印时间关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
3、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含)的考生成绩保留1年有效(2024年8月30日前)并放入编外用工储备库中,县内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出现岗位空缺后,经人社部门批准可在编外用工储备库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全部合格者递补。
五、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会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资格审查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本人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或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并组织递补人员体检。
七、选岗、公示
经笔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全部合格考生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公示人员名单。除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生本人自愿进行选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选岗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由于考生自动放弃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选岗完成后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进行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期5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向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反馈。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严肃责任追究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酌情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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