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金堂县12家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8月30日讯: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12家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拟定向招聘工作人员15名。本次定向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应聘考生须具备其中条件:
1.在金堂县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志愿者。
2.在金堂县2023年8月31日前连续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9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已通过各类定向考录被录(聘)用为事业编制、公务员(含试用期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享受过政策性加分被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此次定向招考的职位。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023年金堂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上报名(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进行报名。此次网上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需请考生到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再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才算报名成功。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7:00。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3年金堂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等信息。
1、网上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上传照片后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个人简历”栏填明服务期、入伍和退伍时间),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缴费前可重新提交。缴费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金堂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4楼7室,联系电话:028-84997012)。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到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打印;服务期满已离岗且档案未在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存档证明;如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和报考时未享受过加分以及不属定向招聘的证明。
所有考生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按照服务项目准备以下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①.我县服务的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期满人员提供服务期满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首期服务期满且在岗的须现服务单位出具在岗证明;
②.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或民政局)复印《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两份材料盖鲜章的复印件。档案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民政局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外单位存放的需同时出具一份未就业证明;
③.报考人员如系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团县委出具的服务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协议(合同)、服务期满证书以及档案所在地出具人事档案存档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确认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9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9月2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23年9月19日至9月22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随时关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及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本次招聘为定向招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每科各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
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23年9月15日前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http://www.jintang.gov.cn/jtxrlzy/index.shtml)
2.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3年10月17日前通过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4.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原则上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进行相应调减。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办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其它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依据体检合格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相关条款执行。因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分别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定向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定向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5年。
九、纪律及监督
为确保我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金堂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4923539;
报名咨询电话:金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28-8499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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