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17:28:48在线客服:

  2023年08月30日讯:为推进我区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卫生事业单位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和各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主要职能概况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查询或电话咨询。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应聘考生如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各岗位招聘人数、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曾参加我区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在我区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7:00。

  2.网上缴费: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9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3年9月19日-9月22日。

  4.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报名笔试期间如有其他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青白江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管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9月2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

  1.报考人员应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及时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3.应聘人员应提供岗位应聘资格条件中其他要求相应的证明材料。

  4.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医学基础知识×60%+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医学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23年10月1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中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按照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警备区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2〕2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3年10月9日-10月10日由本人交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309办公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原件核对校验

  1.面试前核对校验原件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3:1(急需紧缺岗位可放宽至2∶1)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有零分或违纪或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核对校验原件。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核对校验原件内容: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其他证明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

  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核对校验原件要求:核对校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递补进入核对效验原件),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急需紧缺岗位可放宽至2∶1。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测成绩排序)。其中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并经招考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流(调)动。并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60302286)。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和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咨询电话(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岗位咨询(区卫健局):028-69268060

  岗位咨询(区人民医院集团):028-83623060

  岗位咨询(区中医医院集团):028-89300238

  审核咨询(区人社局):028-83617700

  查询网站: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青白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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