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公告(405人)》已于2023年8月17日发布,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公告解读如下:
一、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下同)。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可持有关材料报名;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满<须服务满2年及以上>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下同)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简称“四项目人员”,下同)。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须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以“特岗协议”时间为准,下同)。
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
4.部分岗位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3年8月27日及以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层级”为“乡镇”岗位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定向到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23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9.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23年8月27日前累计服务未满2周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8月27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0.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部或人社局意见)。
1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14.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5.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更多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职位表
二、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09:00至8月30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报名入口
三、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内容:见职位一览表
四、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从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从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须到从江县领取(详见指定网站公告)。
五、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详见附件22023年黔东南州从江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09:00至8月30日17:00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见职位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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