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温州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4 15:57:58在线客服:

  2023年08月14日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经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我院联合平阳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引进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职称等要求。

  (四)本次招聘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其他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五)岗位代码P01-P16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直接进入面试,无需笔试。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已与平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3.原属于平阳县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于2023年8月10日之后办理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手续的人员;

  4.原与平阳县卫健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解除协议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内解除协议未满三年的人员;

  5.法律及上级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平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及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8:30—8月24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2日8:30—8月25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rszp.pyhosp.com),点击用户注册,登录后完善个人资料,选择招聘报名→查看计划→选择岗位报名,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完善个人资料时,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资料均应与相关的证书、证件信息相符),通过填写虚假信息获取的报考资格,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招聘资格。非法使用他人信息进行恶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上报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还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报考P41岗位的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

  (5)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8月28日8:30—8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50元。考生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因报名系统所有岗位必须缴费,岗位代码P01-P16人才引进岗位(仅面试岗位)在资格复审后考试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三)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平阳人才网通知。

  (四)笔试

  1.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必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以《2023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平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及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中的笔试科目为主,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分数要求。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1.岗位代码P01-P16人才引进岗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全部入围资格复审;岗位代码P17-P43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划定入围资格复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成绩合格人数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4.报考岗位代码P17-P43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6.资格复审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组织。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人才网上发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平阳人才网通知。

  (七)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人员必需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报考岗位代码P17-P43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组织人事科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3.面试分数要求。岗位代码P01-P16人才引进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岗位代码P17-P43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另行公布。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八)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岗位代码P01-P16人才引进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岗位代码P17-P43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等的,重新举行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人才网上通知,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递补、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递补。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应聘者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递补。

  3.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平阳县妇幼保健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平阳县人民医院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优惠政策

  凡符合附件2《平阳县引进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平委人办〔2021〕12号)政策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需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平阳县户籍含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确认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前,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户籍所在地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

  4.本次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1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为准。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与解释

  1.招聘详情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2.咨询电话:0577-63730113。

  3.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平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及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附件2:《平阳县引进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平委人办〔2021〕12号)

  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平阳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8月1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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