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运城芮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5人)

发布时间:2023-08-10 16:19:26在线客服:

  2023年08月1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

  5.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芮城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退役军人身份报考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2.退役军人专项岗位:设置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

  3.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经过行政审批部门现场确认,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管理系统查实已经确认或认定通过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升本科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第一阶段:发布招聘公告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及地点)均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阶段: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ruicheng.bmren.cn。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8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报名时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

  报考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指导目录。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在8月18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18日17:00后,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缴费及费用减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8月19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芮城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于8月18日17: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减免考试费用的相关资料到芮城县人社局416办公室审核。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反馈,审核通过后退还考试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四)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按相关规定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岗位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将调整到该单位一般性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该单位相应同类普通岗位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第三阶段: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均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一)笔试

  笔试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和招聘公告。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科技、公文写作与处理和职业道德等。

  《专业知识》测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分别为:

  (1)教师岗位内容为:相应学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

  (2)除教师岗位外的其他岗位(统称为综合岗位)内容为: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单人单桌,一堂考完。

  笔试结束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

  1.网上报名登记表(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

  6.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无学位要求的不须提供);

  7.《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无学位要求的不须提供);

  8.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提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及以后“三支一扶”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前“三支一扶”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进行资格复审。

  4.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进行公布。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讲课和才艺展示的方法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讲课的方法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2)其余岗位(综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协调组织、问题解决等能力,以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由县人社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第四阶段: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环节因应聘者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第五阶段:聘用

  (一)公示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主管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

  1.招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人社部门下发聘用通知,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5年服务期内(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辞聘、离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工作岗位,也不允许报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359—8720585(县人社局)

  0359—3030196(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359—3028500(县纪委监委)

  附件:芮城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pdf

  芮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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