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安市广播电视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3年08月08日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广播电视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成立于1985年,现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广播、电视新闻、电视社教、电视文体、电视党建、广电技术及产业运营、后勤服务8个中心,5个职能服务科室和机关党委。广播有新闻、交通2个频率;电视有新闻综合、经济生活2个频道。拥有泰山网站、泰安新闻网站、泰安民生网、泰安政法网、泰安健康网两站三网以及泰安手机台、【泰安之声】融媒体矩阵、楼宇电视等新媒体和《泰安广播电视周刊》等报刊。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连续多年被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评为“优秀传播机构”全省第一名,获得山东广播电视台市级主流媒体影响力奖、安全播出单位,全台共有6档栏目获得山东省电视十佳栏目终身荣誉奖,“泰山网”被“中国新闻城市网站联盟”授予“优秀网站奖”,多部新闻作品获国家大奖,数十部电影、电视剧获得金鹰奖、飞天奖、骏马奖、全国“五个一”精品工程奖,为全国城市台联盟理事台,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协作网、中国电视外宣协作体理事台。在全省率先完成应急广播市级平台建设并通过验收,初步构建起以城市为中心,以公共场所、单位、乡镇为依托,以广场、街路、村庄为基础的政府应急预警公共广播服务体系;融媒体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制播系统改造提升,在人民号、人民视频、闪电新闻、海报新闻、澎湃新闻客户端开通“泰安之声”账号,为全市新闻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广播电视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够胜任广播电视相关工作;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报考不受职称限制:
1、在国家“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文艺“星光奖”、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评选中以第一作者获得三等奖或提名奖及以上奖励的人员。
2、在山东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山东省新闻奖、山东省优秀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奖(含原省广播影视大奖、省广播电视作品奖)等类型的省级政府奖评选中以第一作者获得一等奖奖励的人员。
3、获得山东省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一等奖的人员。
(三)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本次公开招聘15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我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用人需求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由我单位负责审核认定。
四、报名流程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8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7日11:00-8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山网首页“2023年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栏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以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术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查询时,可通过报名咨询电话与我单位联系。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7日11:00-8月9日16:00
我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8月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8月9日16:00前向我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缴费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
对通过单位初审并缴费的应聘人选,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8月7日前取得)。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需提交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2)及印证材料(工资发放证明、保险缴纳证明)。
(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须在2023年8月7日前取得)。
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考试内容包括广播电视专业内容和实践操作内容测试,各占50%。其中,符合招聘条件(二)要求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仅进行专业内容测试,不再进行实践操作内容的测试,其实践操作分值按50分计入笔试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山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山网上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标准每人70元,缴费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山网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对因取消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做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泰安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8-2102727
监督举报电话:0538-2102728
咨询时间:2023年8月7日至8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附件:
1.2023年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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