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考核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7 16:58:03在线客服:

  2023年08月0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南委人才领发〔2022〕1号)和《2023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南充市农业科学院拟通过“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人才引进范围。具体岗位和招考条件详见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6月6日)〕;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18: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填写《南充市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来函和现场等方式报名。

  3.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9月1日上午8:30—12:00,15:00-18:00

  地点:南充市农业科学院综合楼三楼307室

  4.需提供的资料:

  (1)《南充市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正反面)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本人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现场考核。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本次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先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1:3、低于或等于1:10的,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与范围

  (1)报到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笔试。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

  3.面试时间、地点与方式

  (1)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地点准时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成绩计算

  (1)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结构化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

  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由单位通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市农科院研究同意,按照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由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市农科院研究同意,按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管理的办法,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二)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

  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四)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五)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六)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附件:1.南充市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南充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

  南充市农业科学院

  2023年8月4日

  南充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考核招聘公告附件.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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