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7人)

发布时间:2023-08-07 10:01:49在线客服:

  2023年08月07日讯: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意见》相关规定,经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进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其中:综合类招聘34人;医疗卫生类招聘18人;教育类招聘1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相关政策降低学历条件的岗位除外)。

  2.选聘在万山区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到村工作”服务期满达到招聘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在万山区所辖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达到任职年限的村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

  4.铜仁市户籍(兵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驻万部队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面向村干部招聘岗位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7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截止2023年8月4日须在万山区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到村工作”连续在村工作3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

  5.定向招聘万山区户籍(生源)的岗位,截止本简章发布之日(2023年8月4日前)在万山区登记入户且户籍仍在万山区;万山区生源条件以参加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万山区。

  6.定向招聘万山区村干部的岗位,截止2023年8月4日在万山区所辖村(社区)任期满一届(或连续任职满3年)且仍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居)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7.定向招聘铜仁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驻万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的岗位,限铜仁市户籍(兵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驻万山区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报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须为截至本《简章》发布之日(2023年8月4日前)仍在驻万山区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截止2023年8月15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万山区工勤人员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公开招聘有关条件要求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在读的在校生及2023年不能毕业人员或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统一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和“万山网(www.wsxw.gov.cn)”发布。

  六、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trws.pzhl.net/index.php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人员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报考人员必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未按要求填报信息等原因造成无法通过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填报人员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确认无误后,保存”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若未点击“确认无误后,保存”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同时修改报考本次考试其他岗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00至8月18日17:00。

  1.资格初审在“招聘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相关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2023年8月1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如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了资格初审并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修改报考岗位,无适合岗位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予以退费。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3年8月18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2023年8月19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5日9:00至8月19日17:00前在“http://trws.pzhl.net/index.php”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办公室”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无适合岗位或自愿放弃改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予以退费。申请改报岗位和退费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17:00前。

  七、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笔试人员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09:00至8月26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

  八、笔试

  (一)笔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综合类岗位、教育类岗位、万山区人民医院48、49岗位行政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考试类别代码为11。

  医疗卫生类(含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代码为21。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若因外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和“万山网(www.wsxw.gov.cn)”进行公布。

  九、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人员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持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在万山区服务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两年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2.报考岗位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生源相关证明原件。

  3.村干部须提供材料:(1)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出具的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连续任职满3年且仍在岗的证明;(2)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3)报考资格条件及任职证明须由万山区委组织部或民政局签署情况属实和同意报考的意见。

  4.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区县人民武装部审核并出具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和区人民武装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6.万山区工勤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委编办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7.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原则按照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的原则进行)。“招聘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注意: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自行承担。

  十、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某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3:1的,则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合格分数线。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和“万山网(www.wsxw.gov.cn)”进行公布。

  十一、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由“招聘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诚实守信、能力素质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聘用的。

  十三、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公室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和“万山网(www.wsxw.gov.cn)”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意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和岗位表要求的,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三)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与专业》和《专业代码(研究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联系方式。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856-3521200(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监督电话:

  0856—3523014(中共铜仁市万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仁市万山区监察委员会)

  附件: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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