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钦州市浦北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07月28日讯: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浦北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2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七)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生效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前。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九)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浦北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十)本次招聘小学、幼儿园岗位以分片区招聘方式进行。以片区内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片区内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选择并确定最后聘用岗位。中学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按具体岗位报名,以具体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23年8月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因相关部门不知情或不同意报考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考生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42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注册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4日18:00(星期六、日可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小学及幼儿园岗位者按分区进行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片区;报考中学及特殊教育岗位者按具体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多次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查只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在面试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由浦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3.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报考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6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岗位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7日8:00至2023年8月12日7:00。
风险提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浦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命题参照教育部《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并结合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确定考试内容及试题结构。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笔试科目:9:00-10:3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30-12: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附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附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8月17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浦北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下同)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名额和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可按照笔试总成绩(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公布。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前,面试人选需经过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见《面试公告》,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试人员承担。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成绩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两位以后的分值,如还不能确定最高综合分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2.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核时,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按有效的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排名递补一次。
(六)体检和公示
1.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复检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验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的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阶段考生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确定拟聘人员。各招聘单位根据拟考核、体检人选的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3.公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确定人事关系,明确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2023年浦北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幼儿园教师岗位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招聘
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浦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浦北县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招聘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考试岗位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三)咨询电话:浦北县教育局:8212919;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18016。
(四)考生可通过关注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当天岗位通过审查报名人数,报名期间当天下午18:00前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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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浦北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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