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菏泽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08:50:20在线客服:

  2023年07月26日讯:一、学校简介

  菏泽学院坐落于“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初的冀鲁豫区第二师范学校。学校现是教育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立项单位,山东省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建校70多年来,已向社会培养输送了20万名高素质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1436亩,建筑面积5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20万册、期刊800余种,电子图书252万册、数据库44个。拥有本科专业64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面向29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万人。现有专任教师1200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0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500人。拥有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究基地等17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5个、一流专业8个、一流本科课程18门、精品课程和示范课程27门。现有国际友好学校81所,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积极开展国(境)外访学、学术交流和对外汉语教学等工作。

  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明确指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山东省教育厅与菏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菏泽学院协议书》,明确提出“积极推动筹建菏泽大学、建立菏泽学院校地合作发展新机制、促进菏泽学院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之路”的共建目标。目前,全校上下紧紧围绕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加大人才引育,推进产教融合,加快推进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师、教辅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2023年8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27日11:00—2023年8月3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rsc.hezeu.edu.cn),进入“菏泽学院2023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身份证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2;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上述(1)-(4)材料外,还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3,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6)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4;

  (7)应聘岗位有运动员资格要求的,须提交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8)体育教练员岗位要求具有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市级以上体校等三年以上专业运动训练经历,且经省级体育教练员任职岗前培训合格。获得过全国成年单项比赛或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八名或青年(大学生)单项赛事前三名以上成绩,或取得运动健将以上等级称号。

  在职人员应聘的,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ezeu.edu.cn)予以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不得通过截图的方式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菏泽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菏泽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7、教师8、教师9、教师10、教师11岗位和体育教练员岗位先进行面试,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笔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教师12、教师13、教师14、教师15、教师16、教师17、教师18、教师19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先进行笔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2.笔试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辅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相关理论知识和管理、服务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体育教练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3.面试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7、教师8、教师9、教师10、教师11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40%,技能测试占20%;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

  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体育教练员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20%,技能测试占40%。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现场资格复审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和准入查询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530-5529582

  监督电话:0530-5525840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3.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4.研究方向证明

  菏泽学院

  2023年7月25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3: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4:研究方向证明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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