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白城镇赉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7月25日讯:根据《2023年白城市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白人社联发〔2022〕20号)精神,镇赉县拟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本科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从镇赉县应征报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适龄青年。
2.学历条件:符合高校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
3.年龄条件:18周岁至24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户籍条件:具有镇赉县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3日。
(二)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已报名参加2023年下半年镇赉县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方可报考。其中体检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政治考核合格。(如政策调整,以国家颁发的最新规定为准)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报名参军入伍时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上次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六)报名要求
“双合格”预征对象按照镇赉县安排参加报名,每人可报考1个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镇赉县征兵办、人社局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由征兵办通知其本人。取消报名资格后不得重新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征兵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0日前
符合应征基本条件的人员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镇赉县征兵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征兵体检
时间:具体时间以镇赉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镇赉县征兵办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镇赉县征兵办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政治考核,考核所需材料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四)招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2:00分-4:30分)
报名地点:镇赉县民生大厦12楼
由县征兵办通知“双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双合格”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材料,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10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五)加分考生的审核及公示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经县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18日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人退伍证件,学历及立功受奖等相关材料证件,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县政府征兵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负责。[page]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考试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0:30,8月24日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发放地点为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民生大厦4楼)。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为8月30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4.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成绩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
五、役前训练
笔试结束后,由县征兵办通知体检、政审“双合格”预征对象进行役前训练。对役前训练自动放弃和训练中发现其他不符合条件人员,由县征兵办通知本人取消入伍资格,不足招聘岗位人数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双合格”预征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征对象。
七、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招聘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人社局、编办、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2023年镇赉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3)。
九、全程淘汰
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不再符合批准入伍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编制部门不再预留编制。
十、保留岗位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2年)退役后3个月内,招聘单位为其保留岗位,编制部门预留编制。
十一、退役上岗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结束后(2025年)3个月内报到,持《协议书》到镇赉县人社局和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镇赉县征兵办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受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进行审核,有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通报镇赉县人社局、镇赉县委编办取消其落编上岗资格。未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人社局办理入职手续。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转为士官的;
4.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6.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7.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8.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zhenla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1.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才管理科
电话:0436—7293796
2.镇赉县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0436-6967286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3年镇赉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3年镇赉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3年镇赉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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