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09:52:35在线客服:

  2023年07月19日讯:为加强我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单位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到我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市交通运输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人才引进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才办”)在局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落实引才的具体工作。

  二、引才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程序

  引才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引才计划、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见《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27日及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7月2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3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1.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北二环路交汇处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12楼B区1209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33330918)

  3.所需资料:

  (1)《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1份;

  (6)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1份。

  (7)委托他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个人委托书(附件5)。

  4.专业审核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5.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6.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当场反馈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7.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因报考人员造成的联系不上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现场报名通过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后续考试相关事宜,由引才办结合实际情况,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顺市交通运输局网另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4.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引才办工作人员按照引才公告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引才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才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有《引才公告》“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经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后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顺市交通运输局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纪律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3330918

  监督电话:0851-33685003

  十一、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顺市交通运输局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以及考生未查阅网上公布的信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本次引才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考生查询《引才公告》,请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shun.gov.cn/)、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shun.gov.cn/)、安顺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anshun.gov.cn/)查询。《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个人委托书》模板使用A4纸打印。

  附件1: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 副本.xlsx

  附件2: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 - 副本.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 副本.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 副本.doc

  附件5:考生个人委托书 - 副本.doc

  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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