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贵阳市花溪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2023年07月07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我区人才队伍素质,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区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向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才和部分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在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引进办”)组织实施。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坚持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2名,其中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具体详见《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附件)。
三、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至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民营经济、基层认定)的人才,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应职称及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教师、医疗卫生岗位原则上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2023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对未列入专业目录、与紧缺急需专业相近相似的学历专业,须经用人单位按程序进行认定,确认符合紧缺急需专业需求和单位引才需要。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贵阳贵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截止2023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2018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2.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需求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评(初评、现场评审)、签订意向协议、体检、考核、公示、审批与聘用(含试用)等程序进行。引进《简章》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发布。
(一)发布需求信息
2023年7月6日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发布《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须在有效时限内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在2023年7月11日9﹕00—7月13日16﹕00登录“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花溪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并按时限提交报名申请。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2)报考人员应按照《简章》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引进、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报名说明:
(1)凡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提交《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填错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打印《准考证》,进入考评环节。准考证打印、初评、现场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发布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
(3)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评、现场评审、体检、考核等引进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4)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必须点击“提交审核”键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7月13日16:00)前未点击“提交审核”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单位于2023年7月11日09:00至2023年7月14日17:00期间,根据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资格审核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登录“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2023年7月13日16: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16: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3年7月14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改报岗位。
2023年7月14日12:00后至2023年7月14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审核。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提供相关学历印证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满足需求岗位条件相应的印证资料;
5.其他可以说明个人专长、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考评
1.初评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初次测试环节,按照引进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初评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笔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开展初评。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评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原件才能参加。
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进行公告。
2.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工作由“引进办”具体组织实施。现场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评审主要测试引进对象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对其素质、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场评审成绩按100分制计分。
现场评审对象为依据初评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现场评审人数与引进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的考生。若同一岗位初评成绩末位考生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引进人才一般应形成竞争,参加现场评审人数应大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对参加评审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应取消引进计划或减少引进计划人数。对岗位所需人才稀缺,导致参加评审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可先组织现场评审,
对通过了现场评审环节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对评审结果及人才情况研判,以书面形式报“引进办”,由“引进办”按程序报区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评审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成绩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进行公告。
(五)签订意向协议
各用人单位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并与拟引进人选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拟引进人选与引才单位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当年及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
(六)体检
体检在“引进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因考核对象或体检对象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由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另行确定引进人选,确定后用人单位可在意向引进人选中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不超过2轮。
凡进入考核、体检环节的拟引进对象,在考核、体检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完成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核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引进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引进。
1.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的;
4.2023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及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的;
5.经花溪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的。
(八)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初评、现场评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九)审批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人选,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照《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才引进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严格落实试用期制度
引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实行服务期制度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与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
六、有关事项
1.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相应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比照花溪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或同等学历标准执行。
2.此次人才引进网上报名时间严格按照简章执行,逾期不再受理。
七、工作纪律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进工作各个环节必须由区纪委监委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报考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由“引进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环节所定时限如遇特殊情况,由“引进办”作相应调整。
咨询电话:0851—83155095(花溪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干部教育科>)
0851—88231714(花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科<人才规划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1—88231700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附件:
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xls
花溪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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