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气象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7月03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我单位下属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珠海市防雷所、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为珠海市气象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weather.zhuhai.gov.cn/#/home)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气象服务岗。
(二)岗位职责:负责气象数值模拟技术研究、精细化预报技术研究、智慧气象服务研究、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和气象信息服务等工作。
(三)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级。
(四)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及社会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还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
(二)招聘专业名称(代码):大气科学(A0706)。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8:00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gqxfwzx@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工作人员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56-2137896。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④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和复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将在公布考试人员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审核结果。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通知考生。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招聘事项通知》等事项,将于2023年7月14日22:00时前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weather.zhuhai.gov.cn/#/home)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气象数值模拟技术研究、精细化预报技术研究、智慧气象服务研究、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和气象信息服务等专业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weather.zhuhai.gov.cn/#/home)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weather.zhuhai.gov.cn/#/home)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签订《就业协议书》
拟聘人员为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线上电子签约的,由考生提前准备好。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因各种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28006,联系人:苏小姐;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6038。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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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气象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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