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3年07月01日讯: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是公益性农业科研单位。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以食用农产品及饲料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农兽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动态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农产品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及真假识别技术研究、农产品中主要污染物质最大残留限量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及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研究与制修订,同时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承担饲料及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为发展现代化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上级单位同意,现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生源要求 |
科研岗 |
主要开展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生长过程及产后加工品质变化机理与标准化控制研究 |
2 |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生物学(0710)、作物学(0901)、园艺学(0902)、畜牧学(0905)、农业工程(0828) |
博士 研究生 |
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1人;京内生源、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1人 |
注: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教育公布的专业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社会招聘
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年龄要求且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须满足留学服务中心有关政策要求。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应聘,于2023年10月底前提交认证或出站相关材料。
京内生源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社会招聘岗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事业;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请于2023年7月15日前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http://gkzp.caas.cn/#/web/memberlogin。应聘人员简历由系统自动生成,请逐项详细填写,避免空项。必须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成绩单、获奖情况、成果证明材料等影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前3年以来社保缴费记录及个税缴纳记录、本人承诺书)等,以上材料请同时发送到zbsrsc@caas.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资格审查结果可登录我所网站查看,并电话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研究所岗位的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为1:5,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3:7比例核算综合成绩,并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
考察采取等额顺序方式,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我所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我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上报审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人员的有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八)待遇情况: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五、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它注意事项与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京内生源、京外生源指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户籍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政策。
(三)本次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内,我所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四)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须为非在职状态,要按照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
(五)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系统中,应先完成简历信息填写,上传附件完毕后,点击顶端“查看岗位”以继续完成简历投递。只填写简历、未投递简历的,系未完成报名。
(六)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关材料,超时提交或不服从招聘工作安排,视同放弃报考资格。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并同时在我所网站公示。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电子邮件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0月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农科大道30号楼(100081)
联系人:梁老师、郭老师
咨询电话:010-82106515、8210651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电子邮箱:zbsrsc@caas.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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