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08:59:45在线客服:

  2023年06月1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取得;

  6.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的规定,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岚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人员控制总量)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及专业等具体要求见《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8:30—6月27日18: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5日8:30—6月28日18:00

  报名网站: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rzlanshan.gov.cn/)招考招聘专题。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在资格初审前可申请撤回和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8:30—6月28日15: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有异议,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为准。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后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3年6月28日15:00之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6月28日15: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8:30—6月28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6月28日12:00前将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sqjyjrsk@r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18063370378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下载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8:30—7月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和调整的招聘计划,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9:00至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岚山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同意报考证明》直接提交原件,其余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1.《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交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照试讲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内容为幼儿园现行通用教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声乐、器乐(电子钢琴)、舞蹈。各项考试时间均不超过2分钟。其中声乐采取清唱方式,其他项目需要的道具及伴奏音乐等自备,并自带播放器(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为播放器)。舞蹈项目可穿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不准携带任何乐谱。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个人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岚山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0633-26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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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2.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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