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中山2023年6月10日讯:中山市东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中山市东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中山市东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中山市东区街道下属公办中小学校是隶属于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共18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进入我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体检、考核或签订就业协议环节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zsdqjdjs2023/,按网上指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上传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勿上传照片截图;
4.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5.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核
1.线上资格初审
考生报考期间同时开展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报名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当天时间17:00截止)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发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审查情况,并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六)打印准考证
专任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在通过报名初审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非专任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在通过报名复审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一)非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60101-23060104)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二)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60105-23060110)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通识、时政、教育法规、综合能力、专业理论素养等。
(3)笔试形式: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试教、答辩或专业能力测试等。
(3)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和具体形式由招聘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5)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签名确认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核对象。总成绩、体检和考核对象名单在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非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60101-23060104)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
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60105-23060110)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5.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入职手续的;
6.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7.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8.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9.放弃聘用资格的;
10.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1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2021届、2022届毕业未就业且户口、档案在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说明。须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十点其他事项(三)中所述情况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五)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小学岗位放宽专业要求的说明:若报考小学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小学相关学科岗位。
(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八)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九)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非专任教师咨询电话:0760-89885960、0760-88306261
联系人:欧先生、谢小姐。
专任教师岗咨询联系电话:0760-88326757
联系人:洪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投诉电话:0760-88160966(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
1.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4.个人承诺书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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