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肥东县从农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6月05日讯:根据中央及省市文件要求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现将肥东县2023年从农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从农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去向:桥头集镇人民政府、八斗镇人民政府、众兴乡人民政府、牌坊乡人民政府、古城镇人民政府。最终以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编办核定为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我县下辖行政区域内,经2021年农村社区“两委”换届当选的农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且在村在岗。上述对象不包括选调生村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农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农村社区其他“两委”干部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不含)以后出生,农村社区其他“两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不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属于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2.经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9日16时。
2.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方式,由各乡镇(园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共同负责收集报名材料,逐人装订后统一密封并签字盖章。于2023年6月9日17时30分之前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51-67724912),同时报送《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
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附件1);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当选证书或任职文件复印件;⑤本乡镇党委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⑥《服从岗位分配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次招聘。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肥东先锋网(http://www.fdxf.gov.cn/)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科目一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汉语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科目二为《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科目二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东先锋网公布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选证书或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肥东先锋网公告为准。
(五)面试
1.考生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6:4合成后的总成绩确定,上述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科目二成绩、面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确定。若仍然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合成成绩在肥东先锋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监察委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按上述规则依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环节累计递补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在肥东先锋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4.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事业单位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必须回避。
四、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报名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0551-67711078
中共肥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551-67700130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1-67724912
2.监督电话
县监察委:0551-677221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
中共肥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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