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芜湖市南陵县卫健系统引进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10:50:30在线客服:

  2023年05月31日讯:为进一步加大优化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队伍建设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南陵县人才层次认定管理办法>等“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配套细则的通知》(南人社〔2022〕3号)中《南陵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南陵县“春谷杏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公布<南陵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南人社〔2023〕19号),经研究,南陵县卫健系统2023年决定公开引进一批紧缺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组织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南陵县总医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三、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单位为南陵县医院、南陵县中医医院和弋江镇中心卫生院,计划引进全职紧缺医疗卫生人才10名。分5个岗位,详见《2023年南陵县卫健系统公开引进紧缺医疗卫生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报考岗位专业相一致的资格证,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但本县基层医疗机构订单定向培养的2023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除外;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组织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审批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发布2023年南陵县卫健系统公开引进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二)报名受理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6月14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邮箱地址:nlxzyy123456@163.com

  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邮件回复“收到”二字,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53-2392708。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23年南陵县卫健系统公开引进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稿及有个人签字的扫描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章)。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扫描件,根据任职要求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中级或副高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证明的扫描件,2023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学生证、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初审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陵县卫健委和南陵县总医院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通知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照资格复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10:1,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再组织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等于10:1,则该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和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通知书》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

  3.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10:1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设定笔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六)面试

  面试由南陵县卫健委会同南陵县总医院组织实施,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不予录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引进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南陵县总医院会同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经南陵县卫健委审议后,报县委人才办备案。引进对象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办理引进(聘用)手续(南陵县医院和南陵县中医医院的引进人员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再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在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之前,由引进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等材料的2023年毕业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自签订事业单位合同之日起,引进人才服务期限最低不少于五年。

  六、政策支持

  引进人才待遇按照南陵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南陵县“春谷杏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办〔2021〕56号)规定的引进对象,按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其他

  1.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引进对象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2.本公告由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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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南陵县卫健系统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计划表

  2:2023年南陵县卫健系统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报名表

  3:中共南陵县委办公室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春谷杏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办〔2021〕56号)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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