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深圳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辅公告
2023年05月04日讯: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专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专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满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报考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和光明区专干、专辅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6日17:00。
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岗位咨询电话:0755-2102313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报名资料: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1.《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专辅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历验证证明需登录“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可不提供);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4);
7.光明区户籍人员: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8.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上述1、5、6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后拍照上传。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不通过不予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资料的,不予受理,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按个人及岗位条件择优。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笔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西院区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或放弃办理入职的,相应职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原则上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办理入职,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按时办理入职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马田街道办事处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马田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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