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5月04日讯: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是省委领导、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学术研究机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宣传阵地。作为省委、省政府高端新型智库,省社科院履行专门智库、理论阵地、学术殿堂、人才基地等四大职能。全院现设有11个研究所、2个科辅单位、7个职能处室。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原件扫描件,及发表论文清单、论文检索报告,以附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kyrsc001@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
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在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聘用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
(一)笔试
按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闭卷考试,考题为二选一作答,时间为2个小时,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突出岗位所需专业的特点,测查考生在专业方向上研究问题的能力。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重点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体现开放性、灵活性。
(三)笔试、面试时间:在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sky.cn/)予以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若总成绩相同,由省社会科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
六、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心理测试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和心理测试均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考察工作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sk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省社会科学院(http://www.hbsky.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社会科学院(http://www.hbsky.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6794712(省社科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6789440(省社科院机关纪委)
附件: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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