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第二批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4月12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计划面向全国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应急管理部机关档案,监督、指导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管理安全监管和煤炭工业档案,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
二、招聘范围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军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北京生源毕业生是指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毕业生(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二)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在职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六级管理岗位以上任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人,其中: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2人,社会人员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2。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将《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2023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者由学校开具可如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或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个人荣誉证书、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命名,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yjbdagjianli@126.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除个人基本情况外,还应准确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近姻亲等亲属关系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基本能力素质、应急管理工作和档案工作基础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着重考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笔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素质、行为举止、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着重考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
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5:1的比例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网站发布。
(五)体检、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公示。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及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
(四)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网站发布,或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话告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另行告知。
咨询电话:010-64463392;
监督电话:010—64463968;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2023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届毕业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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