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2023年04月10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39号)规定,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泉道2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始建于1956年,实施以技师(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为主要培养方向的全日制技工教育和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技师学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数控加工、机电技术应用、电器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木工、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学科中等学历教学和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高技能人才1人(专技岗),具体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计划申报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15日至2005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生产实训指导能力和敬业精神;报考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2023年4月10日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网站(www.tjlgj.com)进行岗位查询。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6:00,报名时间为5天。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网站(www.tjlgj.com)下载并填写《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tjsldbzjsxyrlzyb@tj.gov.cn)。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格复审通知单》。
报考人员按《资格复审通知单》的要求,持《资格复审通知单》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和毕业证认证材料(2023届毕业生应在办理报到手续前提供,若在办理报到手续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与岗位相应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上述所有材料应与《考生报名表》中所填个人资历情况一致。
佐证材料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以下至少一项:
(1)省级技术能手;
(2)2020年至2022年期间,参加过与报考岗位相关工种的省部级及以上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
(3)2020年至2022年期间,参加过与报考岗位相关工种的省部级及以上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六、考核
(一)考核内容
考核的方式为试讲和技能操作。试讲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分钟,报考人员在指定教材中进行教学能力展示(含信息化教学能力);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现场完成本专业指定项目的技能实操任务,限时180分钟(含备考时间)。
(二)考核时间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三)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60%。总成绩=试讲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60%。试讲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试讲和技能操作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任一单项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公布成绩
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在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网站(www.tjlgj.com)查询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成绩出现并列,按照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网站(www.tjlgj.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以上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宜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请各位报考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影响考核。如遇突发状况,考核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将通过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网站(www.tjlgj.com)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通过短信方式将调整事项发至报考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4790738
监督电话:247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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