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台州仙居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9人)

发布时间:2023-04-06 10:12:36在线客服:

  2023年04月06日讯: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仙县委发〔2009〕6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23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仙居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见附件《2023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下简称《计划表》),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中国仙居(http://www.zjxj.gov.cn/)

  2.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xj.gov.cn/col/col1635052/index.html)

  其中,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4月16日至2005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计划表》)。

  4.户籍要求为仙居(或浙江)的,指具有仙居(或浙江)常住户口人员(以2023年4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和仙居(或浙江)生源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仙居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后在仙居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③已参加过该岗位报考的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仙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

  6.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7.在2023年4月15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8.仙居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单位经费形式相同的岗位。

  三、报名方式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9时—4月1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5日9时—4月20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报名无效。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涉及填报材料不全、不明确的,可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请报考人员补充完整后再报名选岗。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因各种事项要求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修改个人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改报。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2.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4月21日9时-4月2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7日9时—5月21日14:30。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二门,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上述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向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提交真实、有效的有关材料。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四)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需另行面试复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各招聘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仙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后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上述情况,相应职位均不再递补。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4月15日。

  3.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仙居户籍以2023年4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3年4月1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学历专业。指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凭学历证书原件),报考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并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学信网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学信网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技工学院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按大专、本科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待遇。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6.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和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7.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8.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9.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0.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纸),或者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希望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电话:0576-87789933

  13.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本公告由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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