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09:46:00在线客服:

  2023年03月14日讯:一、党校简介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是中共台州市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正处级。

  近年来,中共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在中共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要求,紧扣中心大局大势,坚持党校姓党,坚持政治立校、改革强校、质量兴校,着力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全力塑造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生态,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推进红色智库建设,创新举措加强人才梯队培育,加快数字赋能校(院)治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校,聚力推动校(院)内涵高质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服务“两个先行”,实现台州“三高三新”奋斗目标作出党校贡献。

  热忱欢迎八方英才,筑梦新时代,共创台州党校新辉煌。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因学科建设的需要,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为:

岗位

类别

专业

招聘

人数

学历学位

专职教师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共管理类、心理学类、政治学类、哲学类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职教师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哲学类

2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校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中共台州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tzswdx.gov.cn/,“公告公示”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在党校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专职教师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专职教师2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人员招满后,即通过中共台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告停止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tzswdx@126.com,报名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为“报考岗位类别+所学专业+姓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的论文论著(至少1篇)、业绩等证明资料。

  4.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所需专业要求是根据岗位特点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校(院)审核意见为准。

  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入围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面试、科研能力考核、教学能力考核三部分。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的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科研能力考核和教学能力考核组成,其中科研能力考核分为科研成果评审和现场调研成果测评,占考试总成绩的30%;教学能力考核主要采取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占考试总成绩的70%。

  博士研究生考试采取材料审议、面谈和教学能力测试等方式。不按校(院)的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教学能力考核以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全部考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党校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考察着重了解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若体检、考察有任一项不合格或者在此过程中放弃应聘资格的,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规定

  1.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可享受校(院)人才周转房;

  2.符合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享受台州市相关人才政策,并按规定执行。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机关纪委:0576-88585021

  (二)咨询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中路33号,台州市委党校人事处;邮编:318000;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576-88589660。

  本公告由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

  2023年3月1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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