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1:11:06在线客服:

  2023年02月24日讯: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B01-B11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B12-B34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正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并提供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3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3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3月1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3月1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7日9∶00-3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xzcit.cn/)公布,结束时间为考试当天开考前。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含学校经历从高中填起)”栏写明高中之后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五)条”中的第几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名称和起止年月,符合其他条件的要写明符合担任职务(或工作经历)和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1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考核方式

  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1.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2.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试讲,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B01-B11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B12-B34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B01-B11岗位在试讲后(B12-B34岗位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

  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开具时间为三个月以内。

  5.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劳动合同或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学工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取或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5782015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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