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千名硕博”暨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08:34:27在线客服:

  2023年02月15日讯:为满足越城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23年绍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千名硕博”全球引才公告》《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单位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院校招聘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越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千名硕博”招聘计划共计2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

  因疫情原因,原定于2022年12月3日进行的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暂停,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公告中的岗位已在本次招聘中推出(详见附件2),如本次招聘岗位已满,在下次校园招聘中名额将作相应核减。

  二、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4.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在1987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应在1977年01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在职人员应在1972年01月18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5.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02月16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6日。

  6.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2023年拟录取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A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和B类岗位(普通工作人员)。

  A类岗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B类岗位(普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准考证领取、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A类岗位招聘流程

  1、报名

  时间:2023年02月16日9:00—02月24日15:00。

  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等资料以原件的PDF扫描件格式(文件夹以姓名-岗位命名)发送至对应邮箱。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02月16日9:00—02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理由将以邮件形式直接回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邮箱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时间截止后无法再次报名。

  3、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到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纸质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考试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逾期未领取报到通知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B类岗位招聘流程

  1、报名

  时间:2023年02月16日9:00—02月24日15:00。

  2023年毕业生将报名表(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书面说明)等资料以原件的PDF扫描件格式(文件夹以姓名-岗位命名)发送至对应邮箱。

  2021、2022年毕业尚处在择业期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未交社保、档案在学校或当地人才中心)的将报名表(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档案存档证明(存放在浙江省内各级人才中心的可通过浙里办查询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证明业务办理)等资料以原件的PDF扫描件格式(文件夹以姓名-岗位命名)发送至对应邮箱。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岗位不接受2021、2022年毕业尚处在择业期的考生报名。

  2、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02月16日9:00—02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理由将以邮件形式直接回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邮箱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时间截止后无法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02月16日9:00—02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邮箱回复的缴费二维码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紧缺岗位,经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4、准考证领取

  时间:另行通知

  已缴费人员根据相关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已领取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5、笔试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用时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yc.gov.cn)公布。

  6、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复核的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7、面试

  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8、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考试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逾期未领取报到通知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2023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特殊说明除外);国(境)外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在2023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3年的人员;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4.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越城区卫健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摘自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yc.gov.cn)查询;

  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咨询电话:88316967,88376465。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当天,考生须自备口罩,全程佩戴。

  附件1.越城区千名硕博岗位表.xlsx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承诺书.docx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02月1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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