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平凉崆峒区劳动监察大队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09:18:34在线客服:

  2023年01月10日讯:因工作需要,崆峒区劳动监察大队计划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截止报名之日,具有崆峒区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实务类、法学专业;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因工作岗位主要从事外出开展日常巡查、案件查处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限男性;

  5.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可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13日,共2个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平凉市崆峒区鸿远大厦10楼(1014室)。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平凉市崆峒区公开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在崆峒区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资格,并电话告知本人。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的50%与加分项的和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选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退役军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总成绩加5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2.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选聘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政策规定影响选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崆峒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对考察不合格、公示期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应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期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九)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薪酬制度。

  1.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

  2.在以后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1月起增加50元/月。

  3.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根据实有人数核定总量(每人每月500元),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5.劳动监察协管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崆峒区劳动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实施,不占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体检、培训等福利待遇。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崆峒区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为保证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33-8352180(崆峒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933-8232228

  (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崆峒区公开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崆峒区公开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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