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红河州开远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2年12月3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开远市教体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远市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决定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
一、校园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34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除上述招聘范围外,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附件4)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引进。
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开远市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非应届在校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7.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20日下午17:30时。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实填写《开远市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2313985388@qq.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
4.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开远市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由开远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情况通过邮件形式对考生报名邮箱进行回复,并于报名结束后在“开远教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如有遗漏请拨打联系电话0873-7122831。
(二)组织考试
本次校园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上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各岗位可递补次数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已经完成递补次数的岗位,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由市人社和市教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各岗位可递补次数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完成递补次数的岗位,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所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由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开远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完成递补次数的,可进行递补;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完成递补次数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各岗位可递补次数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已经完成递补次数的,不再进行递补。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3),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里,请电话咨询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八)报考人员正式聘用后,须满足开远市教育体育局最低服务年限期6年要求,方可申请调离开远市教育体育系统。
(九)疫情防控方面,请考生关注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具体报名及考试相关事宜请咨询开远市教育体育局,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7236881(莫老师),云南省开远市云龙路5号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305室)。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0873-7122831(马老师),云南省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开远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附件:
附件1:开远市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开远市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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