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7 07:56:49在线客服:

  2022年12月1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工人文化宫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为本地区职工和市民文化活动提供场所,为广大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以及市民提供文化、教育、体育、娱乐、休闲等服务,为基层工会和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指导服务。

  (二)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为本地区职工和市民文化活动提供场所,为广大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以及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休闲等服务,为基层工会和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指导服务。

  (三)广州市第三工人文化宫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为本地区职工和市民文化活动提供场所,为广大基层单位和职工以及市民提供文化、教育培训、体育、休闲等服务,为基层工会和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指导服务;负责编辑、出版、发放《羊城职工》出版物等工作。

  (四)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为本地区职工和市民文化活动提供场所,为广大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以及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休闲等服务,为基层工会和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指导服务。

  (五)广州市芳村工人文化宫(广州市工人体育场)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为本地区职工和市民文化活动提供场所,为广大基层单位和职工以及市民提供文化、教育培训、体育、休闲等服务,为基层工会和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指导服务;为基层工会培训各类体育业务骨干;开展公益性体育产业经营和场馆管理维护。

  (六)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承担组织市属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对广州市基层工会办企业和职工技协组织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审查办理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为职工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服务,组织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

  (一)“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单位岗位调配。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1.其中:

  1.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执行。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翻译件),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及培养方向的要求,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该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要求的须提供个人学习成绩表、院校说明等材料。

  2.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在35周岁以下。年龄年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须提供以下材料: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或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其中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须提供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的委托材料或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条款备注由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代为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成果材料。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报名时须上传相关材料)。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或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6.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7.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8.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党组织党员身份说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3.在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非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报名系统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30日上午9:00至2023年1月6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审核。

  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报名系统进行条件审核,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4.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考试。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另行通知,请已报名考生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系统,填写资料。每位考生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招聘审查将贯穿全程,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单位有权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报考的,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是综合测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工会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各招考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方法:按笔试成绩的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见附件3)。

  5.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说明(见附件4)。

  6.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7.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取消面试资格,可按成绩高到低顺序从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需在接到通知(电话、短信或邮件)起2日内交齐所有资格资料以完成面试资格复审环节。

  8.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面试的考生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和资格复审合格情况,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5.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人选。

  6.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组织。

  3.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怀孕考生除外),视为体检不合格。有体检不合格的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者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不合格的,招考单位可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间按所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拟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专业资格系列不符合招考单位聘任条件的,暂时不能以相应的级别进行岗位聘任,必须服从招考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安排。专业资格系列转评后通过岗位聘任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用人单位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

  (1)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会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二)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有关通知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自行关注,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二)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三)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四)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并有需求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小组由广州市总工会机关纪委相关人员组成。

  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30—11︰30时、14︰30—16︰30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政策咨询电话:020-83188089

  监督电话:020-83188017

  关于各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请在工作日直接拨打附件中招考单位的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附件:

  1.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同意报考函(样本).doc

  4.工作经历说明(样本).doc

  5.广东省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6.广州市总工会招考单位联系方式.xlsx

  广州市总工会

  2022年12月16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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