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公告
2022年12月12日讯:根据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26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26日。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或部门同意。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4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具体要求见《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本次招聘通过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首页公告栏发布相关信息。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9:00-12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1:00-12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26日11:00-12月29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12月29日9:00-14:00到莱芜大厦莱芜区卫生健康局307房间人事科(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未通过审核认定人员需于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缴费。
5、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3年1月4日9:00至笔试开考后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
报名结束后,对初级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对中级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最低比例可放宽到1:2。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高级岗位应聘人数以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准。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初、中级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高级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本次笔试专业为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月7日9:00-11:00,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审查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等;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1、2、3、6项材料提交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4、5项需提供原件。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范围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网上公告。初、中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高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初、中级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发布。
八、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通畅,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适时查询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手机)24小时畅通。
咨询电话:0531-781186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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