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福建闽江学院国际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30 16:40:35在线客服:

  2022年11月30日讯: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2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4.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https://rsc.mju.edu.cn/2022/1130/c1597a142998/page.htm

  三、报名办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福建省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22年12月9日8:30—2022年12月12日17:00通过福建省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照片不合格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8:30—2022年12月13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到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进行网上申诉、说明情况。申诉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8:30—2022年12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下载准考证:请报考者关注并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将于考前3天开放打印。

  四、笔试

  1.招聘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时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英语,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另行公布。

  3.笔试暂定时间为2022年12月,笔试地点为闽江学院大学城校区。具体安排将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

  4.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笔试加分说明见附件1。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8:30—17:00,办理地点为闽江学院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202人事处办公室,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携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五、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所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对象,均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须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材料如下:

  (1)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装订,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未能如实提供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得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的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六、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并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分为试讲、综合面试两个部分。面试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但不计入综合总分。面试考核具体办法将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暂定时间为2022年12月,面试地点为闽江学院校大学城校区。具体日期与面试考试办法一并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及查询

  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面试成绩为准。

  2.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考生可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上查询综合成绩排名。

  八、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考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于7个工作日内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4.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拟聘人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能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在截止报到日期前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办理笔试加分、参加考试等需要进入校园的环节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入:

  1.根据福州市出行防疫政策(第九版)(可上网搜索)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2.提交入校前48小时以内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属于需健康监测的人员需进行“三天两检”,且两次采样时间应间隔24小时以上),计算时间以报告时间为准;

  3.考试当天本人动态“福建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

  4.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纸质版(附件4),如实填写,落款时间为入校当天,进入考场后提交。

  5.如疫情防控政策有调整,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或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以最新公告为准。

  (二)其他事项

  1.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体温检测与材料核验、提交。请考生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规则,佩戴好自备口罩,有序进出考点。

  2.考生家属及车辆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提前到达考点。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纪律规定,安全参考、诚信参考。

  十、监督与咨询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

  2.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3.咨询电话:0591-83761116、83761776(闽江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施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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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笔试加分说明.docx

  2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22年11月3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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