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平双辽市引进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告
2022年11月28日讯: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动双辽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持续加大我市专业化人才储备力度,现面向社会引进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共引进专业人才2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双辽市引进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引才对象
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8日至2004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为公告发布之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报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申报招聘岗位条件专业相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9.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10.招考限双辽户籍岗位的考生,户籍须入户满1年以上,即:2021年11月28日(含)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截至2022年11月28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
11.报考教育局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考生暂时未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须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卫健局岗位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收费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8:30至12月7日15:00(三天)。
2.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jl/11spsl/。
3.报名须知: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4.报名者须填写《2022年双辽市引进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红底,小于100KB),非正面、非免冠、非证件照片一律不予通过审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同时上传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限制户籍岗位的,上传户口簿户主及本人所在页、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报考教育局相关岗位的考生,需上传教师资格证原件照片。报考卫健局相关岗位的考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需上传职称证书原件照片。在职人员报考的考生,需上传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page]
(三)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12月5日8:30至12月7日16:00。
2.依据引才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四)开考比例
本次引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2年12月12日上午8:30至12月1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五、引才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通用知识》,试卷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3.考生在笔试结束5日内在报名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若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有文件依据的)。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引才公告的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已经取得的相关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面试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讲课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1.对拟引进人选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纪情况证明”。考察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拟聘用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angliao.gov.cn/)。
3.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政策及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给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工作单位(或系统内)有空余编制的直接办理落编,工作单位(或系统内)满编或超编的,编制暂落到“人才编制池”,待工作单位(或系统内)有空编后再调整方式落编。
九、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引才协议”和聘用合同;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将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确有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报考人员提供本人的绿色通信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纸质证明、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进入考点扫吉祥码,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请报考人员主动配合,保持安全距离。凡不能提供绿色通信行程卡,或者体温检测超过37.3度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再允许参加本环节考试。
2.参加考试人员在往返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3.考前,若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视疫情发展情况,如对考试相关事宜做出调整,将另行通知,具体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
2.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引进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434—7228199
附件1:2022年双辽市引进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共双辽市委组织部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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