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崇州市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第四轮招募公告
2022年11月16日讯:崇州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招募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一至三轮招募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计划开展崇州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第四轮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一)医疗卫生岗145人(其中应急岗26人,其它岗119人):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校医辅助岗3人: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服务期限
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服务时间为3年,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服务期间待遇及就业支持政策详见《崇州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政策待遇》(附件2)。
三、招募对象
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招募对象为:
1.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2.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离校未就业的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6.我市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1日17:00
资格初审:2022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2日17:00
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考生准考证于2022年11月22日发放到考生电子邮箱。
面试时间:2022年11月23日开始。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募可能会调整面试日程。如有调整,将提前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卫健局部门网站等原公告渠道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等招募流程的,责任自负。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勾选“是否同意调配”。若勾选“是”,则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愿意调配到其他岗位;若勾选“否”,表示岗位在满额的情况下不愿意调配,则自动放弃选择其他岗位的权利。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相关事宜均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2503728617@qq.com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1日17:00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崇州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及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处注明:招募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所需材料如下:
1.《崇州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报名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如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下载打印,必须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天府市民云可查询打印);
7.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提供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崇州市卫健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提交相关资料后,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招募)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生准考证于2022年11月22日发放到考生电子邮箱。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募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原件校验)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3日上午8:30前到达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西路北二巷31号)进行资格复审。8:30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报名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如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下载打印,必须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天府市民云可查询打印);
7.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提供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应试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
(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立即进行面试。因未携带齐相关材料、迟到、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等本人原因,未通过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西路北二巷31号),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1月23日全天。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面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卫健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141/bm_wjj.shtml)公告,请及时关注。
七、体检
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至2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卫健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141/bm_wjj.shtml)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
1.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按相关优先条件(即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确定入围人员,如再相同的,由招募专班确定加试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对面试后未达到计划招募人数的岗位,由市卫健局、市教育局统筹,在超出招募人数且专业要求相同的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报名时选择“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3.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其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4.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该招募岗位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1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卫健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141/bm_wj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公卫特别岗人员招募名单,并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卫健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招募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公开招募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募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募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考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招募资格,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合约。
监督电话:028-82382776028-82218233
十、特别提示
(一)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募有关工作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疫情防控。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时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3。
本公告由崇州市卫健局、崇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崇州市卫健局咨询电话:028-82279187,崇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231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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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崇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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