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雅安市石棉县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年11月15日讯: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石棉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石棉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35周岁(1986年11月24日-2004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1年11月24日—2004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地点:石棉县水文路17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①《石棉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二维码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④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⑤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经报名审核通过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石棉县卫生健康局、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实施。
面试考核结束后,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石棉县卫生健康局划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因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或联系电话有误、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由面试组织单位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符合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石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考生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符合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石棉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核日程,有关事项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生报名、考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报名时,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有效身份证件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四)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持本人报名3天内3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报名和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4.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5.考试前10天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的;
6.考试前7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9.报名和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资格复审和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报名和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雅安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须知悉告知事项和以上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8869026、0835-510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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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棉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石棉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棉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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