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市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1 15:26:24在线客服:

  2022年11月11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于2022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为区政府直属正局级(正处级)单位,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全区公建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全流程的评审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公建项目事中事后管理工作,承担公建项目工程造价变更事项的评审工作;承担公建项目委托评审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国有企业代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拨付审核和运用监管工作;参与公建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的研究制定等,参与公建项目投资效益等的评价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年龄及户籍要求

备  注

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工程审计(1)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本科:工程造价、工程审计

研究生:管理科学与工程

1、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不限。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男性。

2、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具有3年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4、硕研以上学历报考的,大学本科须为工程造价、工程审计专业。

工程审计

(2)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本科:工程造价、工程审计

研究生:管理科学与工程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女性。

2、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具有3年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4、硕研以上学历报考的,大学本科须为工程造价、工程审计专业。

工程审计(3)

3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审计、土木工程(一级学科)

1、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2、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

  五、报考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18日9时—11月21日16时。报考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注册个人信息后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考生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毕业时间、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报考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22日9时—11月27日16时。

  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28日9时—11月29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二次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相应指标数。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五)考试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因区域疫情防疫防控政策随时动态调整,考试所涉及各环节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统一或分批次方式进行,具体以各环节补充公告为准。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及《考生健康申报表》原件(附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工程造价及审计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宁波市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所需提供材料详见《补充公告》。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宁波市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宁波市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11月9日(含)。

  (二)以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内高校的2022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符合相关条件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三)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含境外)脱产就读的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有工程造价审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在相关单位具体从事过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经历的,且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七)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相近的留学人员在报名时须备注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人员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八、防疫相关事项

  在本次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网址: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139333(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188132(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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