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0 10:37:48在线客服:

  2022年11月1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城建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城建队伍整体水平,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此次共引进3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2年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年龄条件”中“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1月18日(含)以后出生”。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均依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和《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岗位条件中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为国有社会化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cxjsj.hefei.gov.cn)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等网站统一发布相关公告(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8:00至2022年11月24日24: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fcxjsjrsc@163.com,邮件名称格式:“应聘高层次人才+姓名+专业+岗位代码”(所有电子文件压缩后应小于200MB)。

  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3.报名所需材料:

  (1)《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2)、《2022年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于11月30日前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资格初审合格后,将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具体专业测试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2)、《2022年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始终,如报考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能力、拓展能力及潜能等。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将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仍分别采取上述专业测试方式另行组织考试确定,递补人员按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2)拟引进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

  (六)报批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市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合肥市人社局,经合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新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和考核方式的,将提前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合肥市人事考试网上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0551-62672758、62692757;

  监督电话:0551-62692763。

  附件:1.2022年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3.2022年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3.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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