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博士和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11月10日讯: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成都市郫都区,设安德、内江两个校区,占地585亩,建有教学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多功能礼堂、运动场等校舍,建筑面积16.82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甘肃等五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7200余人。学校环境宜人,文化氛围浓郁,办学70年来,为铁道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对口就业率长期分别保持在95%和85%以上。
学校秉承“下学上达、与时偕行”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爱国奉献”传统,坚持“德育为先、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遵循“办专、办精、办出特色”的发展战略,专注轨道交通行业办学,聚焦卓越专业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国内一流、轨道交通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被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铁道供电技术专业被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为四川省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s://www.scrc.org.cn/)。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和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审核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留学人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本人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8)报考者为小学教师的,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9)报考者为委培、定向毕业生的,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名额为10名,具体岗位、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事处招聘邮箱(sctdzyxygz@163.com)。报名打包材料和邮件标题为:岗位编码+应聘学院+学历学位/职称+姓名。
1.《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
2.本科及以上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其中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3.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CSSCI、CSCD、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7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通过邮箱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二级学院将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人员的基本材料递交人事处,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启动正式考核工作。
考核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科及以上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等)。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7.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出具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中因与报考者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等因素另行通知。考核采用综合考核方式进行,共设2个环节,分别为试讲和综合答辩,每个环节分数为100分,实行现场打分,采用平均计分法(即计算5位考官总评分的平均值)计算得分。面试成绩计算具体为: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50%。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综合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察。综合考虑岗位需要、个人经历和面试等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考察工作。
(六)体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按《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和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九)办理聘用手续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凭省教育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引进待遇
1.全球排名前100的高校(上海交通大学ARWU世界大学排行榜)博士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级及以上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省级及以上杰出创新人才、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负责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签约后,发放安家费(税后)50-100万元,配套科研启动经费50-100万元。省级及以上其他优秀专家,待遇面议。
2.电气工程(含下设专业)、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轨道交通电气化与信息技术、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过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智能制造技术、能源动力、动力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信息与通信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控制工程等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签约后,发放安家费(税后)40-60万元,配套科研启动经费30-40万元。
3.金融、税务、国际商务、应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农业经济管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应用统计、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费(税后)10-20万元,配套科研启动经费10-15万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政策及面试考务、报考条件等公告内容咨询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028-68939872(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8939939(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2.各二级学院咨询方式
序号 |
二级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机车车辆学院 |
龙院长 |
028-68939925 605010940@qq.com |
2 |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
杨院长 |
028-68939932 377243272@qq.com |
3 |
电信工程学院 |
凌院长 |
028-68939926 873013687@qq.com |
4 |
铁道工电学院 |
王院长 |
028-68939948 361912114@qq.com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文院长 |
028-68939951 59363608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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