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温州市苍南县教育系统提前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1 14:42:48在线客服:

  2022年11月01日讯: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苍南中学等31所中小学学校拟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5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全国“双一流”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要求大学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2.国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毕业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国外高校硕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世界大学排名榜前200名(以2023年QS、2022年THE、U.S.News排名为准)(附件3);

  3.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的2022、2023届本科毕业生(院校名单见附件4);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2022届、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温州大学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班等)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2022届、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或个人获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7.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属浙江省高考被高校一段线批次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或“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的;

  (2)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荣誉;

  (3)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4)担任班级正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团委或学生会正、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22学年下学期期末);

  (5)个人专业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一次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季军及以上且个人获省级三等奖一次及以上(篮球、足球不设个人奖项的除外)或获国家相关项目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三)有关说明

  1.符合资格条件第1、2、3、4其中一条及以上的,户籍不限;符合资格条件第5、6其中一条及以上的,限浙江省内户籍(生源);符合资格条件第7条的,限苍南户籍(生源)。

  2.符合资格条件第1、2、3、4、5、6其中一条及以上的,属于直接签约对象。符合条件第7条的,报考非县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岗位、特殊教育岗位的,属于直接签约对象;报考其他岗位的属于非直接签约对象,非直接签约对象在直接签约对象考核结束后再安排考核,具体另行通知。

  3.具备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相应或专业对口原则报考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报考岗位(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按照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

  4.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5.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现场报名当天;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材料,并于2023年7月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县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

  1.首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4:00。

  2.报名网址:http://cntq2022qj.kingsit.cn

  3.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优秀毕业生可以进行报名,每位只限报考一个学段学科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的视同无效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4.其他场次报名时间等要求事项根据招聘剩余岗位情况另行发布。

  (三)现场确认

  1.首场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5日9:00-14:00;温州大学(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招聘现场指定摊位。

  2.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设点高校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材料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逾期视作放弃此次确认资格。现场确认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2023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提供。

  (5)师范类证明材料。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生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中含“师范”标注。

  (6)其他相关材料。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任职证明)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7)2023届应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现场面谈

  面谈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首场面谈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上午9:00-5日下午3:00。由县教育局将组建面谈专家组,通过查看简历、面谈等方式,了解考生具体情况。面谈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由面谈组长领衔组员签署意见。

  (五)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准入条件,从初审、面谈合格的对象中,审核确定可直接签约对象名单。

  直接签约对象面试考核时间暂定11月6日上午;报名对象要保持手机畅通,11月5日晚通知面试,无法通知到的,以放弃资格论处。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六)面试考核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形式为试课(模拟课堂教学)。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考生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试课(模拟课堂教学)统一集中组织,准备60分钟,考核时间12分钟(含答辩),试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全体考生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分组抽取考核序号,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

  非直接签约对象,由县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等事项另行发布公告。总岗位指标减去已直接签约岗位作为参加综合考核对象的岗位指标数。因直接签约原因,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报考岗位不再空缺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的岗位;如果没有符合的岗位,视为自动淘汰,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考核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面试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温州防疫码中“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或温州防疫码中核酸检测截屏图片纸质材料),倡导市外来温考生开展一次落地检测;

  (3)现场测温37.3℃以下。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面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面试;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面试:

  (1)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我市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面试当天,温州防疫码中“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温州防疫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八)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同一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到同分的,以年龄小的优先),依次选择岗位确定签约,若考核通过人数大于岗位计划数,则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签约现场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

  (九)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十)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给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替补。

  2.历届毕业生已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需于2023年7月31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在苍南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调动或辞职。

  五、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2)此批次引进的教育人才享受我县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监督电话:0577-64751553(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佐证材料,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申请辞职的对象,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苍南县在编在职教师不能作为应聘对象参加本次招聘。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咨询电话:0577-64758278,64758543。

  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学科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世界大学排名榜前200名院校.xlsx

  附件4:“双一流”高校名单.xls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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